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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津使馆对中国企业在津从事矿业合作有关问题的提醒
2020-09-10 21:13
 

 

    一、近日,津政府内阁决定,中止大部分河床和冲积区及全部国家公园内采矿许可,明确要求获得开采权企业须同时申请国家环保局许可和矿业部对实地作业规划的许可,否则将被视为非法经营并处以严厉处罚。津政府重申,矿业开采活动不能破坏自然环境,违反环保条例作业者均将面临严厉处罚。
    近期津社会各界一致对有关企业获批在万吉国家公园内进行采矿勘探反应强烈。在此背景下,津政府作出上述决定,以回应公众合理呼声。中国驻津使馆支持津政府为推动矿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所采取的必要举措。
    二、中国驻津使馆赞赏绝大部分在津中国企业始终秉持绿色、廉洁理念开展各领域合作。矿产资源是许多国家及其人民赖以生存的不可多得的资源。与当地人民一道努力,共同保护好所在国的青山绿水是所有“走出去”中国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在绿色发展上,企业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均应遵循同一标准和理念,相信这也是所有在津中国企业的共识。使馆鼓励、支持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中国企业来津投资兴业,在发展自身事业的同时,以经得起各方检验的成效切实促进津经济社会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展现企业负责任形象。这是企业在津可持续发展、维护自身长远利益的前提保障。为此,使馆提醒如下:
    (一)增强社会意识和风险意识。矿业领域合作涉及面广,项目许可证只是项目最基础的法律保障,有关企业还需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道德缺陷,如当地农民失去耕地、当地民众由于宗教、传统和习俗等因素对项目开发地的特殊情感。建议在申请有关项目前,聘请专业团队开展全面深入调研,与当地民众充分沟通,杜绝“带病”开发,从根本上规避各类“陷阱”。
    (二)对照自查。请在津有关中国企业对照津政府最新决定和法律法规并针对津民众普遍关切,立即开展自查,停止一切与此不相符的项目和操作。
    (三)保障安全生产。企业发展离不开当地民众和员工的支持。请各企业秉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安全至上的原则,严格遵守津劳动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员工合理的休息、休假权利,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资和劳保用品。定期排查本企业及项目分包方是否存在劳资、拆迁纠纷等问题,一旦发现及时沟通,通过法律渠道并尽可能通过当地专业团队妥善处理。
    (四)增强维权意识。建立和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符合企业自身利益。请各企业培养关注舆论的意识,对实事求是的建议、批评,应认真对待,切实整改。对不实指责和歪曲抹黑,应及时澄清纠正,使道理和真相越辩越明,避免让沉默成为对不实指责的默认。
    中国驻津使馆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在津中国企业的安全与正当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配合、支持津政府为促进津巴布韦矿业合作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合理关切所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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