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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津使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情况通报及登记备案办法
2020-01-27 19:47

  近期,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积极应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确保在津中国公民人身安全,近期驻津使馆开展了一系列应对工作。一是及时发布领事提醒,通报疫情并提出防控建议;二是由使馆办公室、经商处分别对口联系在津华侨华人社团和驻津中资机构和企业,确保有关防控措施得到落实;三是由使馆办公室和政治处、经商处分别对口联系津机场口岸和卫生部,建立疫情信息共享机制;四是使馆经商处已协调中国援津医疗队成立防治小组。

  在此,大使馆再次提醒在津中国公民根据使馆建议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就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请华商会、华联会、中资企业商会及其他非会员单位的在津机构、企业通知已经返回国内人员加强防护,避免感染。如已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请建议其暂缓返津,可待所在地区出入恢复正常后再作安排。请相关企业和机构据此对本单位相关员工的工作和福利做出安排。

  二、以下三类返津人员需向大使馆即时登记备案:1、2019年12月底以来曾前往或经停湖北的人员;2、近期在国内与湖北籍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3、抵津两周内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症状的人员。登记备案办法:1、请华商会、华联会等在津侨团及非公企业向使馆办公室主管徐浩同志(联系电话:077-1967183)登记备案;2、请中资企业商会等因公派驻津巴布韦的企业、机构向使馆经商处李剑桥同志(联系电话:077-7223116)登记备案;3、登记备案内容为: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证件号码、国内出境口岸、国外入境口岸、出境时间、出境航班号、健康状况、联系电话、产生症状、可能病因及在医院接受治疗等情况。

  三、津卫生部门已在入境口岸采取防疫措施,请返津中国公民在机场口岸积极配合津方检查。来自或途经疫情较重省市的返回人员,请以保证自身和他人安全为重,进行为期两周的居家观察,不外出、不上班、不聚会。津卫生部门可能会对来自中国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进行医学跟踪观察,请积极配合。

  四、如有侨胞在津出现类似疫情症状,请立即就医(哈拉雷医护中心Trauma Centre 值班电话:+263-24-2886921-4、+263-773333691),并按本通知第二条所述办法或由本人向使馆电话登记备案。驻津使馆24小时领事保护服务热线(077-2128308)也可提供登记备案服务。使馆将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五、请旅津侨胞经营的旅行社尽可能暂停接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旅行团及各类团组。请旅行社人员加强防护,避免感染。

  六、请大家通过正规渠道关注疫情通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其他紧急联系方式: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全天救护车服务:MARS 救护车:+263-772235461 ACE救护车:+263-782997997 NETSTAR救护车:+263-774828888。

  预致谢意并再祝大家新春快乐!

  中国驻津巴布韦使馆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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