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持取证单号(37019407、ZWEAA3CLZU12245507)的申请人或代办人尽快来我馆领取换补发的中国护照,如4月15日前仍未领取,我馆将对有关证件做销毁处理,相关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特此通知。
中国驻津巴布韦使馆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