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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健在证明办理方式的通知
2015-06-29 21:31

  为保障境外居住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内要求,自2015年7月1日起,“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改为“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见附件)。申请人只需持本人有效护照和在津合法居留证明来使馆办理(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表格可提前下载打印,即办即取,不收取费用。如申请人确因身体、路途等原因无法亲自来馆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具体要求请咨询使馆领事部(电话:04-334720)。

  特此通知。

  附件:《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驻津巴布韦使馆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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