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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黄岩岛领海基线的声明
2024-11-10 16:00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岩岛的领海基线。

黄岩岛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

黄岩岛1

北纬15°08.1´

东经117°50.9´

2.

黄岩岛2

北纬15°07.4´

东经117°50.8´

3.

黄岩岛3

北纬15°07.0´

东经117°50.6´

4.

黄岩岛4

北纬15°06.6´

东经117°50.2´

5.

黄岩岛5

北纬15°06.1´

东经117°49.5´

6.

黄岩岛6

北纬15°06.3´

东经117°44.2´

7.

黄岩岛7

北纬15°07.3´

东经117°43.1´

8.

黄岩岛8

北纬15°12.7´

东经117°42.6´

9.

黄岩岛9

北纬15°13.1´

东经117°42.8´

10.

黄岩岛10

北纬15°13.4´

东经117°43.3´

11.

黄岩岛11

北纬15°13.5´

东经117°43.9´

12.

黄岩岛12

北纬15°13.5´

东经117°44.4´

13.

黄岩岛13

北纬15°09.6´

东经117°49.7´

14.

黄岩岛14

北纬15°09.0´

东经117°50.4´

15.

黄岩岛15

北纬15°08.5´

东经117°50.8´

16.

黄岩岛1

北纬15°08.1´

东经11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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