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我馆办理的结(离)婚证如遗失或损毁,可向我馆申请补领。
办理流程
申请补领结(离)婚证,请于领事窗口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馆办理
一、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中国居民身份证、津巴布韦居留证件(如有)。
二、现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签署并捺指印。
三、补领结婚证的,提交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二寸(3.5cm*5.3cm)合影照片3 张。补领离婚证的,提交近期半身免冠彩色二寸(3.5cm*5.3cm)单人照片2张。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